王慧,北京市京都(大连)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三级律师。具有丰富的民商事诉讼经验及刑事辩护经验。王慧自2011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,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,拥有企业法律顾问(高级)职业技能证书。执业十三年,代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王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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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2102201311927925
执业律所:北京市京都(大连)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9层
【审理法院】
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(2014)开民初字第2297号
【原告委托代理人】
王慧律师
【案情介绍】
原、被告于2008年自由恋爱,2012年11月19日登记结婚。婚后被告吸食毒品,实施家庭暴力,2013年8月22日,被告被强制戒毒。双方无子女,无共同财产。现感情已破裂,要求离婚。
【被告辩称】
不同意离婚。我现在已经在戒毒,感情没有破裂。
【案件评析】
原、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,婚前感情基础较好,结婚后双方亦能互敬互爱,和睦相处。现被告虽沾染吸毒恶习,但考虑其已有悔改之意,且已经在戒毒所戒毒,应当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【审理结果】
【办案心得】
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(三)项规定:“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”本案中,被告虽有吸毒恶习,并且正处于戒毒期间,因此法院认定其不属于屡教不改,故判决不准许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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